针对“业主在两年前被泰禾集团‘诱骗’购买商铺”一事,泰禾集团作出回应:业主购买商铺属于正常的投资行为,泰禾集团作为本土企业,所有经营行为都是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许可的范围下进行,经得起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与考验。
开发商:首先,业主的租金问题,是业主与“现代新街市”签订的租赁合同关系的问题,泰禾集团在此事件中并无任何法律关系。
据了解,现代新街市钦州盛世名门店于2012年9月全面推出销售后,铺面集中在该楼盘的2号楼一、二层,总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包括临街的商品和一、二层摊位等。
据业主介绍,2012年现代新街市开售之初,广州天与地置业有限公司就宣称这里将成为钦州首个“五星级高端生活配套市场”,一旦做成这个“五星级市场”,业主们就会有高额的回报,“他们跟我们承诺,现在投资几十万,未来收益几百万,‘一铺旺三代’,坐等收租就好。”
于是,业主们就与其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合同,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3089元,按季度结算。
记者看到,这一份合同的全称是《现代新街市钦州盛世名门店租赁合同》,合同主体的出租方为业主,承租方为钦州现代新街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按一名业主签订的合同上显示,其先以3.9万元/平方米的价格,向泰禾公司购买面积9.99平方米的商铺(公摊面积4.83平方米),之后再将铺面租给新街市公司经营。“现在业主没有按时收到租金,是钦州现代新街市市场管理公司没有兑现承诺,按照合同关系来说,业主应与钦州现代新街市管理公司进行协商,”泰禾集团策划营销部总监说,“合同的主体不是广西钦州泰禾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所以我公司不承担业主租金返还的责任。”
开发商:其次,我公司与广州天与地置业有限公司、钦州现代新街市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是两个完全不同、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
如今,业主收不到租金,也找不到新街市公司的人,而之前的商铺销售款又是打到泰禾公司的账户上,收据盖的也是泰禾公司的公章,他们觉得这事儿跟泰禾公司脱不了干系。
此前,业主们向记者反映,他们怀疑这一切是泰禾公司和新街市公司联合起来欺骗业主,而这个新街市公司背后其实是泰禾公司在运作,并怀疑他们是“同一个公司里的人”。
对此,开发商回应,“我公司与广州天与地置业有限公司在法律仅就部分商铺有包销合同关系,除此以外无其它关系。”
泰禾集团策划营销部总监称,公司在2012年与广州天与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铺包销合同》,泰禾公司以6000万元价格将该部分商铺包销给天与地公司,天与地负责该部分商铺的全程策划咨询及包销业务。
记者了解到,广州天与地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房地产行业的综合代理公司,成立于2003年,主要提供从开发、规划、策划、销售、推广等专业地产服务。“其实,我们就是把铺面批发卖给这家公司。他们的经营行为与泰禾集团无任何关系。”泰禾集团策划营销部总监称。
开发商:最后,商铺销售款打到泰禾公司账户,是因为前期我公司与部分商铺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此前业主向记者反映,他们的商铺销售款都是打到泰禾公司账户的,收据也是泰禾公司开的,现在为何又称“与自己无关”。
泰禾集团策划营销部总监跟记者说,“新街市包括一层、二层共有500多间铺面,其中约有160间商铺是直接跟我们签订了商铺购买合同。”
“所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公司前期与部分商铺业主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因此前期部分购铺款打入我们公司相应银行账户也是合法的。”
“至于后面新街市与业主签订的《现代新街市钦州盛世名门店租赁合同》是业主基于他们对该商铺的所有权行使的其它支配收益权利,在此合同关系中,我公司不属于主体,也无相应的权利义务”泰禾集团策划营销部总监表示。
(来源: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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